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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中共龙山县委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报告
2025-02-28 10:29:21          来源:中共龙山县委 龙山县人民政府 | 编辑:刘寒蓉 |          浏览量:47446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抓好落实,目前“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现请求予以审核销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存在偏差,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存在观望心理和畏难情绪。吉首市、龙山县对国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重视不够,在控源降污、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等方面谋划推进不力。古丈县、保靖县、泸溪县对矿业综合整治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态度不坚决、工作推进不力。永顺县对采石场无序开采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整改标准不高、推进缓慢”。

二、整改目标

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必修课,切实让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广大干部的头脑中。(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全面压实责任。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强化考核问责。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问题已完成整改,全面压紧压实了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整改,着力全面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中共龙山县委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责编:刘寒蓉

一审:向波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中共龙山县委 龙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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